星期四, 8月 25, 2005

公平正義

常常有人說現在的台灣缺少公平正義

不過我深深以為,本來就沒有所謂公平正義這玩意ㄦ~



例如說強盜殺人

通常犯罪人會被要求重刑

然後就會拖拖拖拖拖...



例如說罪犯是愛滋帶原

就有所謂的愛滋人權XX會之類的出來要幫忙爭取什麼平等對待...

然後就彷彿他們的錯誤被小小的忘記了...



例如說現在的[聰明的]綁架犯

反正只要不把人質弄死,就不會被判死刑

那就好好幹一票兩票三四票的

反正現在還有所謂的[緩刑]這玩意ㄦ



例如說累犯這些人

反正有[更生保護會]這種看起來又是所謂重視人權的東西

不過我看幫上的忙就是讓許多人又回到老路子上~



法官往往不知人間疾苦

檢察官通常只想作秀

警察大部分不怎麼用心

政治人物...我呸!!



亂世本應該用重典

法律本應該保護被害人

但是現在呢?

說是要明察秋毫避免冤獄?

說是要了解真相追求真理?

但是實際為大惡之人何人追究?

非故意而犯小錯之人往往深責?



我反社會...

因為這個社會早就失去公平正義

只剩下一堆狗屎!!!!



ps.看了連續劇般的新聞後來放點屁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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