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常有人說現在的台灣缺少公平正義
不過我深深以為,本來就沒有所謂公平正義這玩意ㄦ~
例如說強盜殺人
通常犯罪人會被要求重刑
然後就會拖拖拖拖拖...
例如說罪犯是愛滋帶原
就有所謂的愛滋人權XX會之類的出來要幫忙爭取什麼平等對待...
然後就彷彿他們的錯誤被小小的忘記了...
例如說現在的[聰明的]綁架犯
反正只要不把人質弄死,就不會被判死刑
那就好好幹一票兩票三四票的
反正現在還有所謂的[緩刑]這玩意ㄦ
例如說累犯這些人
反正有[更生保護會]這種看起來又是所謂重視人權的東西
不過我看幫上的忙就是讓許多人又回到老路子上~
法官往往不知人間疾苦
檢察官通常只想作秀
警察大部分不怎麼用心
政治人物...我呸!!
亂世本應該用重典
法律本應該保護被害人
但是現在呢?
說是要明察秋毫避免冤獄?
說是要了解真相追求真理?
但是實際為大惡之人何人追究?
非故意而犯小錯之人往往深責?
我反社會...
因為這個社會早就失去公平正義
只剩下一堆狗屎!!!!
ps.看了連續劇般的新聞後來放點屁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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